
十二届区委第九轮交叉巡察工作公告(第三批)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武昌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经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第二、第三巡察组将于2020年7月下旬分别启动对区审计局、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武昌古城保护发展中心的交叉巡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此轮巡察工作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强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五个持续”(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四个落实”(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总要求,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本轮巡察还将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扫黑除恶”和“民呼我应”落实情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查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巡察方式
巡察组将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印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列席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会议。同时还将通过选人用人和干部担当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保密工作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有关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关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
三、巡察单位及联系方式
巡察组 |
区委第二巡察组 |
区委第三巡察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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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 对象 |
区审计局 |
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 |
武昌古城保护发展中心 |
办公 地址 |
武昌区荆南街14号综合楼15楼审计局1506室 |
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合伙人大厦4楼) |
中山路312号凤凰大厦B座武昌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3楼314办公室 |
湖北美院昙华林校区1号行政楼303室 |
接访 地址 |
武昌区荆南街14号综合楼15楼审计局1501室 |
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合伙人大厦4楼405会议室) |
中山路312号凤凰大厦B座武昌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2楼220办公室 |
湖北美院昙华林校区1号行政楼307室 |
举报 电话 |
17371451972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18971032713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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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
xuncha2017_1_2@126.com |
xuncha2017_1_3@126.com |
注:邮政信箱为武昌区民主路502号区委巡察办(邮编430061)注明转区委第二或第三巡察组。
同时,在区审计局大厅、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设置区委第二巡察组举报箱,在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大厅、武昌古城保护发展中心大厅设置区委第三巡察组举报箱。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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