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单位:
根据中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十次全会和市、区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区纠风办制定了《2006年全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纠风办
2006年3月6日
2006年全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十次全会和市、区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纠风办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务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在巩固成果上有新进展,为我区经济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要严格按照“一费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以任何理由在“一费制”范围外代收保险等各种费用。严禁统一征订教学辅导材料。严禁在岗教师组织本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各种搭车收费行为。继续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取消调节性招生计划,确保公办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占招生总数比例70%以上,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数的30%,杜绝招收借读生,招生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城市低保子女、特殊学生义务教育免杂费,免(补)教科书费,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的落实。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对已改制的学校进行整顿和规范。探索解决部分学校“校中校”的问题,使学校中的分校逐步与本校脱钩。坚决制止中小学示范校和星级校达标活动。对社会力量开办中小学补习班进行调研,组织协调教育、财政、物价、工商、民政、税务等部门规范办学收费行为。
(二)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区惠民医院建设,巩固发展惠民医院成果,扩大惠民范围。推进基本医疗保障进社区工作,配合卫生部门抓好医药分离试点。继续推进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招投标工作。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试行诊疗检查“一单通”制度,加大对医院监管力度,推行医院医务公开制度,严格实行住院患者“清单制”、门诊费用“查询制”和院长离任审计制度。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严格执行《湖北省医疗服务价格目录规范》、《药品差比价格规则(试行)》,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加价行为。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和“开单提成”等问题,组织工商、药监等部门开展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大力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
(三)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巩固行评成果。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武昌实际,创新行评方式,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区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省、市纠风办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今年重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与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联系的公安、房产、建设、规划、教育、卫生、环保、城管、工商、交管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重点评议基层站所、医院和窗口服务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评议检查及现场咨询服务等活动。按照市纠风办的要求,继续抓好对区财政局等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
(四)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区行政投诉中心建设。按照市政府部署和市纠风办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行政效能数字监察平台,加强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网络监控。对市政府明确下放到“中心”办理的审批项目,协调落实到位。督促和指导“中心”对已进项目清理和调整,提升“中心”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积极协助畅通市直各部门“一个窗口”与区“中心”的网络联通渠道,实现“便民便商”和“办事不出区”。学习重庆市在规范建设领域“五大环节并联审批”的经验,完善我区建设领域审批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成立区行政投诉中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受理企业和群众对区行政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投诉,切实维护他们的利益。
(五)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在去年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全面调查摸底和清理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巩固成效,严防反弹。坚决取消脱离实际、加重基层和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项目,保留、合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评比达标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和搞各种摊派的行为,使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报刊发行散滥和企业减负工作成果。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方面,一是认真解决在治理超载、超限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以治超为名谋取私利的行为。二是加强对公路设置检查站的监督,非上路执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上路拦车罚款。三是建立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公路“三乱”问题明查暗访的力度,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在报刊发行方面,重点解决党政部门利用职权发行报刊,强行扣发基层应拨资金和人员工资以及强行摊派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和群众的负担。在巩固企业减负成果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坚决制止和查处向企业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的重点,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主要领导同志对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管辖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责任。教育、卫生、民政、房产、劳动、财政、审计、物价、工商、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分工,对所牵头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相关工作。监察部门和纠风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抓好各项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方面的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把监督检查贯穿各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在治理教育、医疗乱收费方面,着重监督检查市政府“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新增教育、卫生经费主要用于社区以及政府部门履行投入责任的落实情况。清理和规范达标评比活动,要重点对依法登记、清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其他专项治理工作,都要坚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和经常性的暗查明访相结合,重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坚决依纪依法查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要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坚持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学校以“改制”为名高收费、违规办班乱收费、强制性服务收费,以及政府部门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的商业行贿行为要严厉打击;对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要揪住不放,一查到底。凡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都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有选择地进行公开曝光。
(四)注意预防,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努力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要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及“回头看”工作,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法规,特别是要坚持以改革统揽纠风工作,靠深化改革解决治理难题,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建立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进行有序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纠风工作的良好氛围。
主题词:纠风工作 实施意见 通知
报:市纠风办
送:区委办 、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
发:区属各单位
武汉市武昌区纠风办 2006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