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治贿字〔2006〕2号
关于进一步抓好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今年以来,全区各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全区来看,自查自纠发展还不平衡。少数单位重视不够,工作针对性不强,督促指导力度不大,效果不够明显。为切实解决当前自查自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自查自纠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治贿[2006]1号)精神和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抓好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自查自纠工作的自觉性
中央明确提出,治理商业贿赂“一方面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和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充分认识到,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促使经营者自觉依法合规经营的有效措施,是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因此,自查自纠工作必须做到有具体的实施步骤,有明显的自查效果,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宣传动员要广泛、调查摸底要全面、问题查找要准确、分类处理要恰当、整改措施要到位、评估验收要严格”的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方法,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进一步明确要求,切实提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针对性(一)必须把握自查自纠的内容
1、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部门的职责,在四个方面进行自查。一是查找本部门、本系统涉及商业贿赂的主要问题、主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分析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二是查找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违规干预企业事业的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以及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产权出让和物资采购中索贿受贿和接受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三是查找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无违规审批、违法或不当执法的问题,有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责任,放任、纵容甚至包庇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问题;四是查找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无违规设置行政壁垒和其他准入门槛,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2、区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主要查找经营决策、资产处理、采购销售、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查找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在商品购销和服务活动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查找在各类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查找在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二)必须把握自查自纠的范围
1、各单位要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既要突出抓好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自查自纠,还要组织所属单位及其人员全面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2、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交易问题,重点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自查自纠。
(三)必须把握自查自纠的方法
1、进一步抓好宣传发动。要继续通过举办法制讲座、专题培训、开座谈(研讨)会、以案学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必要性,帮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的危害性,消除错误认识和观念。
2、进一步抓好政策宣讲。要广泛宣传有关治理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法规政策,使相关单位和人员清楚地知道哪些行为是合规合法的,哪些行为是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以及违反需要承担的经济和法律后果。真正做到教育在先,防范在前。
3、要对前段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自查自纠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认真改进工作。
4、要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结合群众反映的带有行业性、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5、自查自纠既要查个人收受回扣、“红包”,以及行贿、受贿或索贿等问题,也要查各部门和各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既要查是否存在账外收受回扣、让利等问题,也要查是否存在收受回扣、返点、让利等不按规定入账等问题。自查出来的问题,要积极整改纠正,并如实填报。
三、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效性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作为当前专项治理的中心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主要领导对自查自纠工作要亲自再动员、再宣传、再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要加强对自查自纠表格填报情况的审查把关,督促工作人员仔细核对相关数据,确保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后签字上报。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2、正确把握政策。治理商业贿赂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必须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来认识和把握。对查找出来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错态度等,区别对待,实行宽严相济。今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在自查自纠中,要注意把握这一重要时间界限。1、对发生在该修正案实施之前的不正当交易问题,情节轻微的,在自查自纠阶段能够主动说清情况,并积极整改纠正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2、对发生在该修正案实施之前的不正当交易问题,情节虽然严重,但能主动说清问题,并如实上缴所收财物,或采取其他措施认真整改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3、对发生在该修正案实施之前的不正当交易问题,经过反复教育,仍然拒不自查自纠,甚至弄虚作假,掩盖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4、对于在刑法修正案实施后仍然搞不正当交易,给予或收受财物的,一律依法依纪予以处理。自查自纠要坚持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原则,既不搞运动,不搞人人过关,同时也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3、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坚决防止和克服松懈、厌烦情绪,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企业尚未开展自查自纠的,要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建立自查自纠的工作台账,及时填报表格。对工作开展得好的,要予以表扬,及时总结推广;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帮助查找原因,促其改进;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较大的,要现场督办,真正把自查自纠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自查自纠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武昌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代章)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监察工作 商业贿赂 实施方案
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武昌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7月28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