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
现将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苗圩同志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印发全区,希望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进一步提高对规范公款接待用餐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工作的“六条禁令”;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探索改革,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而不断努力。
二00六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公款接待用餐 学习贯彻 通知
武汉市武昌区纪委办公室 2006年7月3日印发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苗圩同志关于规范
公款接待用餐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各区区委、纪委,各区人民政府、监察局,市直各工委、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处(室),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市监察局各派驻监察室:
6月22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苗圩同志就全市规范公款接待用餐工作作了重要批示:“对此事还要常抓不懈,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争取能够有根本性好转”。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真正把苗圩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
规范公款接待用餐工作,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构建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倡导“为民、务实、清廉”作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手段。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明确一个目标,即逐步建立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做事文化,实现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突出两个重点,即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深化公务接待费货币化改革,建立健全接待标准、审批程序、费用公示和监督审计等各项制度;抓好三项经常性工作,即认真抓好宣传教育、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做到惩治和预防并举,自律和他律并重,制度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并进,努力取得政治效果,经济效果、文化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综合效益。
中共武汉市纪委
武汉市监察局
200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