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纪办字[2006]1号
关于印发《200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纪(工)委、纪检组、监察科:

《200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已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区纪委党风室联系。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纪委办公室

2006年3月6 日

 

 

 

 

 

 

 

200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

 

     200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次全会和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会精神,按照全区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突出重点,改革创新,努力取得新的工作成效。

一、      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内监督工作

切实维护党章,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

1、         切实维护党章,严肃党的政治纪律

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决查处违反党章的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全面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作出的决策和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组织上、行动上形成统一;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要严肃查处在重大改革和区委换届等工作中不顾大局,无组织、无纪律,甚至阳奉阴违、搞非组织活动的典型问题。

2、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协助党(工)委(党组)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意识;要修订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方式、时限、申报渠道、程序、监督、违规处理等;要加强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

3、         坚持和完善廉政谈话制度

   要按照近期中央纪委、中组部颁发的《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建立纪委负责人同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武昌纪字[2003]15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党风廉政责任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要及时确定谈话对象、内容、程序和时间,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及时跟踪和掌握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对不正确履行“一岗双责”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领导干部要及时打招呼,进行责任谈话和诫勉谈话。要注意发挥廉政谈话的作用,不搞形式主义,提高谈话质量。通过廉政谈话,达到警示教育、督促整改、规范从政行为的目的。

4、         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

   今年,区委要进行换届,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会同组织部门做好区委和区纪委、区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工作。要将述职述廉与干部考核、责任制检查考核相结合,一起安排,一起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5、         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

配合组织部门进一步坚持民主生活会的制度。完善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对会前广泛征求和收集意见、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等做出明确规定;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6、         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行党务公开

要加强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部分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合换届工作需要,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进行跟踪检查;对在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健全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二)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抓起,积极稳妥地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         继续查处和整治少数领导干部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继续治理少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的同时,今年要围绕区委换届,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监督,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和“跑官要官”的典型案件。要针对群众反映的少数领导干部玩风盛行、参加赌博等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市纪委部署展开整治活动,并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配合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坚决制止滥发钱物的行为。

2、         规范公款接待用餐,逐步推行接待费限额包干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公款接待用餐工作的巡视督查,坚决查处顶风违规行为。对规范公款接待用餐工作进行“回头看”,巩固规范公款接待用餐工作的成效。对各单位按季度公示接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接待费公示制的落实。

按照总量控制、限额包干、节约奖励(滚存)、超支自付的原则,今年在4个单位试点实行接待费包干管理并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按照省、市部署逐步在全区党政机关推行接待费包干管理。同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区接待费包干管理的方案和招待费预算、审计、纪律、公示等相关配套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3、         狠刹各种名义的公款旅游歪风

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一般性考察、学习和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及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活动;纠正一些单位在革命传统教育活动中利用公款旅游等行为。建立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武昌公安分局、区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治理公款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分工协作;对全区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2003年以来公款出国(境)和市外考察的次数和渠道、申报和审批程序、组团情况、经费来源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范领导公款出国(境)和市外考察的制度。对落实武昌党办文[2006]8号文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从严控制各单位组织春(秋)游。

4、         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稳步推进交通费包干管理

    继续纠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小汽车、领导干部频繁更换小汽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组织开展全区公务用车清理登记,严肃公务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防车辆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区纪委、监察局将开展公车管理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并会同财政、公安交管等部门加强对公务用车购买渠道的管理和监督,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由区采购办统一采购,坚决查处违规购置和使用公车行为。

按照有利于厉行节约、有利于廉政建设、有利于提高效率的原则,深化街道公务用车改革,加强车改后的相关管理工作,巩固改革成效,积极稳妥地推进党政机关交通费包干管理。财政、审计部门要对区直部门公务车辆的购置、使用费用和司机的数量、人工费用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同时配合省市公务用车改革,在区直机关推行交通费包干管理。交通费包干管理方案经区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报上级批准正式实施。其它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操作办法。

5、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厂务公开工作

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深入推行厂务公开,保证职工群众对企业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协助党(工)委、党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         改进和完善责任考核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工作,修订责任制考核办法,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考核内容上,要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决策和是否存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全面考察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责任的情况;在考核办法上,要将责任制考核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结合,将听汇报、查资料与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结合;在考核结果运用上,要将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挂钩,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挂钩。

2、         强化责任追究

要及时指导和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协调解决责任追究中的困难与问题。要坚持和完善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对责任追究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对需要实施责任追究的问题或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审”。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3、         坚持和完善报告和通报制度

   一是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党(工)委(党组)应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并报上一级党委、纪委。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季度及时上报本单位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对有影响的责任追究案件要及时上报。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实行书面督促整改制度。三是坚持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向区委常委会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制度,并将这一制度向区属各单位延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好相关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1、  大胆创新,在解决重点问题上下功夫。要结合实际,有针对地开展工作。要在工作内容、工作措施、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大胆创新,在全面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的同时,抓出自己的特色。要注意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要突出抓好责任制考核办法的完善、规范公款接待用餐和招待费包干管理、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和交通费包干管理、规范公款出国(境)等重点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组织协调,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有效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要结合换届工作,及时完善和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机构;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沟通。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明确各牵头和配合部门的工作任务,督促他们抓好各自工作任务的落实,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

3、严格要求,在提高战斗力上下功夫。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作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模范;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要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做“党的卫士、反腐尖兵、为民楷模、清廉典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战斗力、凝聚力强的干部队伍。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  廉洁自律 要点  通知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纪委办公室       2006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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