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案件审理工作要点

全区案件审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案件审理质量,更好服务于区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创新武汉”、“和谐武昌”建设做出努力。

一、           坚持“审理大计,质量第一”,确保案件质量

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就是把好案件的质量关,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依纪依法审理好各类案件,重点审理好自办案件,保证案件质量,是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

1、  进一步加强与办案室、办案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自办案件的调查情况,对重大案件要适时提前介入审理,为快肾快结确保案件质量创造条件。

2、  进一步强化“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意识,认真审核证据和审查办案程序,准确认定违纪事实与性质,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切实履行好内部监督职能,确保依纪依法办案。

3、  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案件处理达到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4、          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公文质量,严把审理报告和处分决定等文书文字关,使文书格式统一规范。

5、          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建立执纪到位工作制度,要加强与组织、人事等部门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政组织的协调联系,及时监督检查执纪到位工作,确保纪律处分执纪到位。

二、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受处分人员的合法权利。

搞好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案件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

1、认真履行好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职能,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办理申诉复查案件,使申诉案件关口前移;

2、认真实行审复分开,对申诉案件要安排原审案件以外的人员承办。坚持实行首诉必办原则,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首次提出的申诉,要及时受理,如实转达受审查人员的要求,认真复查、复议。

3、坚持把保障申诉人的民主权利与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相结合,既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申诉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坚持创新,不断拓展案件审理工作领域。

创新审理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拓展案件审理工作领域,是新时期的要求。

1、整合力量,进一步完善基层案件协审平台建设,开展调研,建立协审制度,指导各协审组开展活动。并把协审组活动开展的如何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2、进一步加大审理工作治本力度,强化审理工作的延展。加强回访教育制度建设,巩固回访教育成果,不断探索深化可行的回访教育方式方法,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3、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协作小组的作用,不断探索审理工作形式和方法,在审理形式上探索出新的路子。2008年在适当时候将选12起案件进行助辩审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理工作整体水平

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贺国强同志关于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不断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素质。

2、通过协审平台,进行基层审理业务培训和案例分析,要通过以案代训、以会代训和学习、观摩外单位经验,不断提升审理人员依纪依法审理案件能力。

3、加强基层案卷管理和检查,规范审理案卷整理归档流程,开展优质案卷评比。

4、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及时答复基层单位请示的有关案件和政策性问题,加大对基层案件审理指导力度。

 





【字体: 】【打印】【关闭
  后台管理      相关链接    
Copyright©武昌纪委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