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案件检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市区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加强案件剖析,健全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查办案件重点查办案件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决查处破坏改革、阻碍发展、影响稳定的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查办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二是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即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重点查处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要把那些手段隐蔽、性质严重的商业贿赂行为及时揭露出来,对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是查办失职渎职案件。失职渎职案件往往容易造成严重的政治经济后果,对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很大,这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今年要继续加大查办失职渎职案件。
四是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体察民事、民情,关注民生、民意,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贯穿于办案工作始终。区属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的力度,注意快速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五是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继续加大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对那些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要坚决查处。
二、增强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推行办案工作责任制是大势所趋,必须毫不动摇的加以坚持。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多办案、办大案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
一要坚持有案必查。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大查案工作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该初核的一定要初核,该立案调查的一定要立案调查,该处理执行的一定要处理执行,该移送的一定要移送。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共同努力,推动办案数量的平稳发展。
二是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力量,力争突破一些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区属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查办同级党(工)委管理的干部案件上。
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办案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解决好办案工作由谁负责、负什么责、怎样负责的问题。要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排查制度。一旦收集和掌握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要认真组织调查。如因受自身的力量限制无法展开调查,应及时移交区纪委。各案件协作组要明确责任,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争取自办1至2起案件。
四是要加强检查考核和奖惩。本着实事求是、分级负责、权责一致、奖励与考核相衔接的原则,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在查办案件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办案不力、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的,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不断提高办案工作质量
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是我们一贯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必须使之贯穿于查办的每一个案件中,贯穿于案件的每个环节,使查办的每一个案件都成为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一要坚持文明办案。要牢固树立惩治腐败与保护公民和党员的合法权利并重的意识。在查办案件中,要尊重被调查人的申辩权,充分运用思想政治工作耐心教育,促其思想觉悟。严禁使用侮辱性语言,严禁逼供、变相体罚等行为的发生。
二是完善督办机制。受理案件线索是查办案件的第一道程序,非常重要。要按照中央纪委关于《重要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纪委的要求,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中排查,防止重要案件线索流失,提高案件线索的利用率。同时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防范违纪违法办案行为的发生。
三是要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在办案工作中,既要用好用足建议停职检查、暂停公务活动、先行免除职务、调离交流等组织措施,又要用好用足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暂予扣留有关物品等调查措施。“两规”措施在必要时我们也要理直气壮,大胆使用,果断使用,绝不能犹豫不决。当前,对于“两规”措施的使用,要做到“敢用、慎用、善用、安全用”。
四是要提高组织协调办案的工作能力。案件组织协调的水平越高,办案的成效也越大,要通过协调公安、检察机关,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依纪依法组织整合办案资源,形成突破案件的整体合力。
四、坚持“一案四抓”,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查办案件工作是严格教育、严守制度、严加监督的后盾,是形成惩防合力的重要手段。查办案件工作越深入,治本的措施就越有针对性,就越能促进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一是要抓案件质量分析。查办案件,直接关系到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我们要始终坚持实事求事、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确保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对查结后的大案要案,办案人员不但要写出案件调查报告,还应写出案发原因与教训的案件剖析报告。做到既查清问题,惩治腐败,又澄清是非,保护无辜。
二是要抓案发单位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对办案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在管理、监督等方面的问题,要帮助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典型案例,要做到五个不放过。即: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违纪问题没查清不放过,问题原因没有分析透彻不放过,责任领导没有受到追究不放过,问题没有整改不放过,长效机制没有建立不放过。对涉及面比较广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要组织专项清理和整治,最大限度的发挥办案的综合效应。
三是要抓案件的警示教育。查办案件工作,为开展警示教育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在查办案件中,要对涉案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同时通过他们教育其亲属、朋友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从而起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必要时要到案发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情,剖析案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把办案是最好的教育落到实处。
四是要抓受处分人员的跟踪回访,使其吸取教训,重新振作起来。同时,协调有关单位在政策和规定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五、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建设高素质的办案队伍要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纪(工)委书记要把查办案件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查办案件工作新的实践,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做到有多少查多少,不枉不纵。要亲自抓大要案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听取汇报,具体研究办法和措施,主动争取党(工)委的领导和支持。
要加强办案队伍自身建设。要从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入手,采取各种方式培训,做到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拓宽培训渠道。通过各类培训,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拓宽案件线索的能力、案件初核的能力、突破案件的能力、调查取证的能力、运用政策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法纪观念、政策观念、程序观念和安全观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工作各项任务。
中共武昌区纪委纪检监察室
200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