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0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及省、市、区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积极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不断拓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域,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为武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二、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畅通信访举报、舆论监督等监督渠道,扩大监督范围。特别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执行规定情况要严格执行纪律,加强监督。要加强对廉洁自律上交款物的管理和监督。加大查处领导干部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力度。

(二)认真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推行领导干部住房情况报告和住房信息集中管理制度,跟踪掌握领导干部住房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坚决纠正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点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问题。

(四)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纪律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三、认真开展党政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

(一)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市、区《规范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因公出国(境)审批和管理。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出国(境)有关事项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坚决纠正一般性考察、学习和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及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活动。严肃处理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特别是以招商名义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

(二)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坚持和深化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大力推广试点单位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行使用公务卡接待消费结算制度,加大治理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的力度。认真落实公款接待用餐审批制、审计制和公示制,坚持按季度公示和上报制度,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带彩”娱乐。认真落实《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干部参与赌博和“带彩”娱乐活动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党政机关干部参与赌博及“带彩”娱乐的行为,积极探索“禁赌”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纠正领导干部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小汽车、以借为名占用他人汽车和公车私用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采购、审批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武昌区《关于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公车管理,强化责任追究。

(五)召开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市里统一要求,上半年要组织召开一次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将配车、个人住房、出国、使用办公用房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落实今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情况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六)坚决取缔“小金库”,规范津贴补贴。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坚决取缔“小金库”,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顶风违纪的行为,对有关领导要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要健全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会同财政、人事等部门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

积极推进社区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力度,督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加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力度,督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报告提出的“七个不准”,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五、深入开展党内监督工作

(一)、继续推进党务公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限和评估体系等,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党务公开联系点,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党风廉政责任谈话、组织函询、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好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切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要加强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扩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和处置,严肃查处在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机制

(一)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考核工作。认真实施《武昌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测评考核办法》督促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职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完善全区党风廉政巡查工作机制,充实调整巡查员队伍,运用明察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等方式将巡查工作与责任制考核、述职述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经常化。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制工作考评机制。创新责任机制、督查机制、测评机制、奖惩机制,促进考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责任制考评的效果。

(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没有履行好职责导致本单位、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中共武昌区纪委党风室

20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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