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秋元
最近,武汉市教育局为中招划出“红线”:对诸如“初中学校收受招生学校的所谓“劳务费”或“奖金”等进行买卖生源,高中学校向学校或个人支付有关费用、承诺给学生减免费用等条件来招揽学生”之类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4月24日《长江日报》)。笔者以为这是严防滋生腐败,保障中招公平、公开、公正的有力举措。
每年大中学校招生之时,从报名考试到招生录取,各种违纪违规的案例屡见不鲜,在各种违规招生现象的背后,输送和选拔人才的严肃工作竟然演变成以学生、以分数为商品的一种庸俗买卖关系。少数人将公共资源据为己有,这已经从根本上扭曲了招生宣传的咨询服务功能,会对学生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其后果不可等闲而视。
对于招生过程中的不廉洁、不规范等违纪问题,省、市教育部门似乎年年都在抓,三令五申,但明知不可为而偏要为之的事依然接连发生,怎样才能做到禁而后止?本人以为关键在于贯彻“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廉政教育思想,形成长效的教育和管理机制。
一要教育在先,一定从源头抓起。古语有“一年树谷,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之说,教师的品行对青少年心灵发展的影响是无声无息、潜移默化形成的,教师当为人师,校长更是师者之师,要通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真正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浓厚文化氛围。 若一味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杜绝招生乃至整个教育行风的弊端恐怕很难奏效,各种教师吃“校服回扣”、“资料回扣”、“军训回扣”,学生花钱请人代写作业之类的事频频发生,也就见怪不怪了。
二要规范制度,一定得建立预警机制。学校年年有人毕业,志愿年年有人填报,应该对历年中招出现过哪些问题,这些问题以何种形式、特点呈现,应该关注哪些环节、哪些对象等情况进行研究,找出基本规律,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各个程序的工作做出严格明确的限定,建立和完善系统的预警机制,如落实责任制、责任监督检查制和违纪责任追究制等,以有效遏制违纪事件发生。这样,既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也可以降低反腐工作成本。
三要从严惩治,一定来真格的。处在教育一线的业内人士对招生中的“吃回扣”、“签协议招生”这类问题常有所闻,甚至有送电脑抢挖尖子生的,也是言之凿凿,但真正受到查处的则闻所未闻。文件年年照发,却“只听楼板响,不见人下楼”,老百姓戏称这是“画老虎给人看”的文化摆设,其结果“违纪违规得实惠,谁讲规矩谁后悔”。治乱需用重典。对违纪违规案件必须一追到底,经查证落实的一定要有处理结果,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否则,“屡禁不止”只会变成“愈禁愈重”、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