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纪委 冯靓芸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赢得了媒体与民众的普遍赞誉。毋庸置疑,这个创造性提法是扩大人民民主的信号,是密切政府与民众关系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国开辟民主政治建设的新阶段的标志。要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至少要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以“透”为基础,让人民便于监督。政务公开透明,是人民有效监督政府的前提条件。列宁说:“没有公开性而来谈民主是很可笑的。”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唯有不断提高政府的开放意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才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才能让人民方便地监督。从这个角度而言,目前的政务公开工作至少在三个方面有待努力:一是扩大公开的范围。凡有关公共事务的决策,除涉及国家机密的,均应尽可能地公开,要明确什么信息必须公布,公布到什么层次,要避免随官员的喜好公布政务信息,不及时公布信息,以及公布虚假信息等现象。二是完善公开内容。要把群众普遍关心的、容易诱发矛盾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包括政府的人事安排、重大工程建设,经费使用,收支情况,就业情况,犯罪情况,医疗卫生等等,都应及时、准确、真实地向人民公布,接受监督。三是创新公开形式。要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采取不同的信息公布方式,除了利用网络、媒体等现代方法外,还要采取一些传统的方法,如设置公开栏、编印“阳光手册”、建立公开台账等等,保障所有群众的知情权。
二是以“通”为关键,让人民易于监督。方便快捷的沟通方式,是人民有效监督政府的关键。畅通无阻的反映渠道,至少必须满足以三个条件:一是方式平民化。要创造条件让人民能够自由地反馈监督意见,如建立专门的受理机构,设立各类诉求电话、建立网络反映机制,邀请直接参与会议以及其他手段等等,要让每一个有监督愿望的群众都能找到合理合法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二是渠道畅通化。诉求电话要保证有人接听、网络反馈要确实有人受理、参政议政的合理建议要确能上达……任何一个环节的阻滞,都会造成监督的停滞。三是受理规范化。政府要把认真受理监督人的意见作为基本工作准则,对受理、办理、督办、办结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具体要求、主要职责和纪律要求等,都应当有明确规范。
三是以“实”为重点,让人民乐于监督。群众乐意,是有效监督政府的重要保障。目前而言,要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还须在三个环节上再努力:一是保护更周到。没有周密的保护,就没有积极的监督。要想让人民更加有效地监督政府,首先应当树立鼓励、尊重、保护监督的观念,要出台一些维护监督人利益的规定,并确保这些规定能够真正落实。二是查处更严肃。没有严肃的查处,就没有真正的监督,反映的问题能不能得到查处,群众最为关心,也关系到监督的实际效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属实的要及时予以制止和坚决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反馈更及时。要逐步健全监督反馈机制,建立完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处理、举报投诉处理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反馈制度,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一些涉及人民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过程应当鼓励试行群众实时跟进办理。